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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04浏览次数:10

严禁在社区和宿舍楼内从事经商活动。任何学生、单位及团体不得以各种名义在社区范围内进行出售、推销、赠送、试用等活动。严禁从事代买、代购、租赁、修理、打印等经营性活动及收费性服务活动。严禁在社区和宿舍楼内发放宣传类报刊、宣传单、小广告等。若相关部门、各学院宣传资料以及各类学生组织的活动海报需要张贴,需按照学院海报张贴办法将海报张贴在楼道内指定的宣传栏内,同时到物业社区服务中心进行申请备案,经物业社区服务中心批准后,方可张贴。违规者一经发现按校纪校规进行处分,触及法律底线的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