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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30浏览次数:1738

上海建桥学院办事指南

A30001

全日制集体户口学生办理《户籍证明》

学生办事

 

办事项目描述

我校集体户口学生,因私需公安机关出具《户籍证明》(如用来申办护照、出国签证、边境出入证、就业、结婚、公证等),由本人先到后勤保卫处复印户籍信息页并盖章,再至属地派出所办理。

办事机构

机构名称1:校办后保处

办事地点:事务中心410室

接待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00 (周五下班15:00)

办理形式:本人现场办理

咨询电话:68130024

受理人员:陈文侠

受理人工号:19138

机构名称:临港新城派出所

周一至周六

上午8:30-11:00  下午13:00-16:00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

办事地点:

临港新城派出所:环湖西三路565号

咨询电话:021-68283028

办理对象与资格

全日制本专科集体户口学生

携带材料及表格

1.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2. 学生证及学生证复印件

3. 户籍信息页复印件

办理程序及期限

办理程序:

1)由本人在信息门户提交办理户籍证明申请;2)受理人员调取户籍信息页后,复印并加盖上海建桥学院户口专用章;(3)学生携带盖有上海建桥学院户口专用章的户籍信息页(即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至临港新城派出所办理其他手续。

办理期限:

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依据

 

(以上规章制度可在i.gench.edu.cn查询)

查询方式

该事项为当场受理事项,不需查询。

投诉监督

办事机构投诉电话:

学校规范办事服务监督电话:58137893

办事指南编号:A04001    初次制订时间:2012-05-01,最近一次修订:2022-11-30

 

附件:

办事流程图

 

 

对办事流程不清楚的,可拨打咨询电话咨询。6813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