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桥学院办事指南 | B07003 | |
教职工国(境)外派出 | 教职工办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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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项目描述 | ||
教职工国(境外)派出是指经二级学院推荐,由我校向国(境外)合作高校的交流项目派出教职工。本指南涉及教职工申请、审批、派出、过程管理等。教师派出原则上由二级学院推荐。涉及上级单位资助的派出项目(如上海市教委、留基委等)由人事处负责办理。 | ||
办事机构 | ||
机构名称:对外交流办公室 | 办事地点:图书馆S403 | |
接待时间: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 ||
办理形式:电话联系后现场办理 | 咨询电话:68191299 | |
受理人员:梁月泉 | 受理人工号:07015 | |
办理对象与资格 | ||
全校教职工 | ||
携带材料及表格 | ||
出差申请表(新版) 上海建桥学院教师出国(境)申请表 上海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外访学进修计划申请书 上海建桥学院出国访学人员研修总结 | ||
办理程序及期限 | ||
办理程序: (1)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推荐人选,上报外办。 (2)外办报请分管校领导审核后,确定派出名单,向二级学院反馈。 (3)教职工自行准备申请材料(含个人简历、推荐信、派出计划等)。 (4)由外办向合作单位递交材料。按需向上级主管部门(市教委、市台办)报请审批。 (5)教职工在外期间,由其所在的学院负责过程管理。 (6)项目结束后,教职工返校及时上报项目小结。 办理期限: 以派出项目时间节点为准。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
教职工出国(境)项目管理办法 | ||
办理依据 | ||
教职工出国(境)项目管理办法 | ||
查询方式 | ||
电话咨询 | ||
投诉监督 | ||
办事机构投诉电话:68191299 学校规范办事服务监督电话:58137893 | ||
办事指南编号:B07003 初次制订时间:2012-05-01,最近一次修订:2022-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