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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30浏览次数:2347

上海建桥学院办事指南

B07001

外籍教师聘用

教职工办事

 

办事项目描述

按照上海市外国专家局以及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的政策规定,我校聘用全职外籍教师在校任教。外教经申请面试合格后,由我校向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申请外国专家证,并办理在上海的合法居留手续。

本指南涉及外教申请,面试审核,办理外国专家证等事项。

办事机构

机构名称:对外交流办公室

办事地点:图书馆S403

接待时间: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办理形式:电话联系后现场办理

咨询电话:68191299

受理人员:陈栋鑫

受理人工号:14010

办理对象与资格

有意申请的外籍人士

携带材料及表格

个人简历(载明申请人工作经历及自高中以来的教育经历)

最高学历证明或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护照(含签证)

推荐信

2寸免冠照片

若有随行家属,需随行家属与申请人关系证明

办理程序及期限

办理程序:

(1)外籍人士通过电话或邮件提出申请,由外办会同有关教学单位进行面试

(2)面试合格者,由外办报请分管校领导审核后,签订外籍专家聘用合同。

(3)按照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材料清单的要求,由外教本人出具相关材料,由外办进行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4)外教获批《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后,按照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办理居留许可手续。                          

办理期限: 

以外国专家局和出入境管理局的审批时间为准

收费标准及依据

以外国专家局和出入境管理局的收费为准

办理依据

参照外国专家局和出入境管理局的相关规定

外籍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查询方式

电话咨询

相关网站: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管理系统http://fwp.safea.gov.cn/loginController.do?login

浦东人才服务 http://www.pdrcfw.cn/

投诉监督

办事机构投诉电话:68191299

学校规范办事服务监督电话:58137893

办事指南编号:B07001   初次制订时间:2012-05-01,最近一次修订:2022-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