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桥学院办事指南 | B06008 | |
实验室社会服务 | 教职工办事 | |
办事项目描述 | ||
实验室在完成本专科实验实训、学生科技活动、毕业实习和科研等工作的前提下,有余力的可以组织对社会服务。对社会服务的方式包括:接受外校外单位的实验实训任务;接受外单位的测试、加工或制造任务;出租出借仪器设备等。 | ||
办事机构 | ||
机构名称: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 办事地点:学生事务中心335 | |
接待时间: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5:30 | ||
办理形式:现场本人办理 | 咨询电话:68130032 | |
受理人员:黄海平 | 受理人工号:1508 | |
办理对象与资格 | ||
二级学院实验中心主任。 | ||
携带材料及表格 | ||
1.《上海建桥学院实验室社会服务申请表》 (以上材料中,属于表格的,可在www.gench.edu.cn/zcc下载) | ||
办理程序及期限 | ||
办理程序: (1)填写《上海建桥学院实验室社会服务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经实验室主任及学院、部门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向实验室与资产处申请、审核。(2)实验室与资产处审批。 办理期限: 当场办理。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
无 | ||
办理依据 | ||
【部门规章】上海建桥学院实验室社会服务管理办法 (以上规章制度可在www.gench.edu.cn/zcc查询) | ||
查询方式 | ||
该事项为当场受理事项,不需查询。 | ||
投诉监督 | ||
办事机构投诉电话:58137889 学校规范办事服务监督电话:58137893 | ||
办事指南编号:B06008 前期修订时间:2013-11-01,最近一次修订:2020-06-25 | ||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