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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30浏览次数:444

上海建桥学院办事指南

B06008

实验室社会服务

教职工办事


办事项目描述

实验室在完成本专科实验实训、学生科技活动、毕业实习和科研等工作的前提下,有余力的可以组织对社会服务。对社会服务的方式包括:接受外校外单位的实验实训任务;接受外单位的测试、加工或制造任务;出租出借仪器设备等。

办事机构

机构名称: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办事地点:学生事务中心335

接待时间: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5:30

办理形式:现场本人办理

咨询电话:68130032

受理人员:黄海平

受理人工号:1508

办理对象与资格

二级学院实验中心主任。

携带材料及表格

1.《上海建桥学院实验室社会服务申请表》

(以上材料中,属于表格的,可在www.gench.edu.cn/zcc下载)

办理程序及期限

办理程序:

1)填写《上海建桥学院实验室社会服务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经实验室主任及学院、部门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向实验室与资产处申请、审核。(2)实验室与资产处审批。

办理期限:

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依据

【部门规章】上海建桥学院实验室社会服务管理办法

(以上规章制度可在www.gench.edu.cn/zcc查询)

查询方式

该事项为当场受理事项,不需查询。

投诉监督

办事机构投诉电话:58137889

学校规范办事服务监督电话:58137893

办事指南编号:B06008      前期修订时间:2013-11-01,最近一次修订:2020-06-25




附件1: 


办事流程图

 

对办事流程不清楚的,可拨打咨询电话咨询。


附件:B06007-上海建桥学院 公共机房使用申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