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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30浏览次数:496


上海建桥学院办事指南

B06005

政府扶持资金项目建设和验收

教职工办事


办事项目描述

项目负责人在政府扶持资金项目批准后,填报《上海建桥学院实验室基本建设项目申请表》。

办事机构

机构名称: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办事地点:学校事务中心     335

接待时间: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5:30

办理形式:现场本人办理

咨询电话:68130032

受理人员:黄海平

受理人工号:15084

办理对象与资格

全校教职工。

携带材料及表格

1.《上海建桥学院实验室基本建设立项申请书》

(以上材料中,属于表格的,可在www.gench.edu.cn/zcc下载)

办理程序及期限

办理程序:

1)填写《上海建桥学院实验室基本建设立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经学院、部门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教务处审核。(2)校领导审核后提交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3)项目负责人根据申请书后附带的拟购仪器设备汇总表进行仪器设备申购程序。(程序与仪器设备和家具申购办法相同。(4)项目建设完成后验收。

办理期限:

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依据

【部门规章】上海建桥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上海建桥学院仪器设备及家具购置和

管理办法、关于对上海市民办教育政府扶持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的通知

(以上规章制度可在www.gench.edu.cn/zcc查询)

查询方式

用户可在“物资申购管理系统”中查询物资申购、审批、执行状态。

投诉监督

办事机构投诉电话:58137889

学校规范办事服务监督电话:58137893

办事指南编号:B06005前期修订时间:2013-11-01,最近一次修订:2020-06-25


附件1: 

办事流程图

 

对办事流程不清楚的,可拨打咨询电话咨询。


附件2:B06005-上海建桥学院 政府扶持资金项目建设和验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