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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21浏览次数:691

上海建桥学院办事指南

B05008

重点学科中期检查

教师办事

 

办事项目描述

   学科建设办公室下发校重点学科中期检查通知,由学科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自评检查相关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填写中期检查表及自查报告,提交学科建设办公室。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凡评审通过的单位,给予第二次拨款。对评审不通过的学科点,须经整改通过后才继续给予经费支持,否则将被终止。

办事机构

机构名称1:学科建设办公室

办事地点:学生事务中心324室

接待时间: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办理形式:本人现场办理

咨询电话:58139302

受理人员:邓科

受理人工号:09045

 

 

办理对象与资格

全体教师

携带材料及表格

项目中期检查表、自查报告

办理程序及期限

办理程序:

学科建设办公室下发校重点学科中期检查通知,由学科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检查相关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填写中期检查表及自查报告,提交学科建设办公室。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校学术委员会委员进行评审通过,给予第二次拨款。

办理期限:

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依据

 

(以上规章制度可在http://www.gench.edu.cn/kyc/查询)

查询方式

该事项为当场受理事项,不需查询。

投诉监督

办事机构投诉电话:

学校规范办事服务监督电话:58137893

办事指南编号:B05008    初次制订时间:2012-05-01,最近一次修订:2020-12-14

 

附件

 

 

办事流程图

 

对办事流程不清楚的,可拨打咨询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