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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21浏览次数:478

上海建桥学院办事指南

B05007

校级重点学科申报

教师办事

 

办事项目描述

学科建设办公室下发校重点学科申报文件,各二级学院组织申报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申报书。经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校长办公会通过,确立校重点学科建设单位。   校学科建设办公室对获批校级重点学科建设单位,按相关文件规定,给予经费支持,并建立相应的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经费本,给予第一次拨款。

办事机构

机构名称1:学科建设办公室

办事地点:学生事务中心324室

接待时间: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办理形式:本人现场办理

咨询电话:58139302

受理人员:邓科

受理人工号:09045

办理对象与资格

全体教师

携带材料及表格

重点学科申报书

办理程序及期限

办理程序:

学科建设办公室下发校重点学科申报通知,各学院组织申报,经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校长办公会通过,确立校重点学科建设单位,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建立经费本,给予第一次拨款。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依据

 

(以上规章制度可在http://www.gench.edu.cn/kyc/查询)

查询方式

该事项为当场受理事项,不需查询。

投诉监督

办事机构投诉电话:

学校规范办事服务监督电话:58137893

办事指南编号:B05007    初次制订时间:2012-05-01,最近一次修订:2020-12-14

 

 

 

 

附件

 

 

办事流程图

 

 

对办事流程不清楚的,可拨打咨询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