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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30浏览次数:821

上海建桥学院办事指南

B05003

科研项目中期检查

教职工

办事

办事项目描述

科研处组织各类纵向项目的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项目中期检查表经科研处组织中期检查评审通过后,给予第二次拨款。

办事机构

机构名称:科研处

办事地点:学生事务中心324

接待时间: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办理形式:本人现场办理

咨询电话:58139302

受理人员:邓科

受理人工号:09045

 

 

办理对象与资格

全体教师

携带材料及表格

项目中期检查表

 

办理程序及期限

办理程序:

项目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项目中期检查表经科研处组织中期检查评审通过,给予第二次拨款。

办理期限:

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依据

 

(以上规章制度可在http://www.gench.edu.cn/kyc/查询)

查询方式

该事项为当场受理事项,不需查询。

投诉监督

办事机构投诉电话:

学校规范办事服务监督电话:58137893

办事指南编号:B05003    初次制订时间:2012-05-01,最近一次修订:2022-11-30

 

 

 

 

附件:

 

 

办事流程图

 

 

 

对办事流程不清楚的,可拨打咨询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