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桥学院办事指南 | B10009 | |
院(系)、部支配经费报销指南 | 教职工办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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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项目描述 | ||
上海建桥学院院(系)、部支配经费报销事项 | ||
办事机构 | ||
机构名称:财务处 | 办事地点:事务中心115室 | |
接待时间: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 ||
办理形式:本人现场办理 | 咨询电话:58137881 | |
受理人员:周惠娜 | 受理人工号: 09080 | |
办理对象与资格 | ||
教职工 | ||
携带材料及表格 | ||
1.《上海建桥学院院报销单》; 2. 经费本。 | ||
办理程序及期限 | ||
办理程序: 1、申办人到财务处领取或在建桥学院官网的财务处下载专区里下载《上海建桥学院院报销单》; 2、申办人将原始票据正确粘贴在粘贴单上; 3、申办人根据粘贴单据,准确填写审批单内容; 4、申办人签字后,将审批单交予审批人按现行财务报销制度进行审批,签字; 5、申办人携带签批后的审批单、票据以及相关经费本,交予财务处相关岗位进行审核;有借款记录的申请人请提示财务处,予以冲销,余款多退少补; 6、出纳支付报销款项。 办理期限: 当场办理。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
不收费 | ||
办理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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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方式 | ||
该事项为当场受理事项,不需查询。 | ||
投诉监督 | ||
办事机构投诉电话:38128251 学校规范办事服务监督电话:58137893 | ||
办事指南编号:B10009 初次制订时间:2011-12-19,最近一次修订:2020-11-27 |
附件:
办事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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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事流程不清楚的,可拨打咨询电话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