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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17浏览次数:988

上海建桥学院办事指南

B10009

院(系)、部支配经费报销指南

教职工办事

 

办事项目描述

上海建桥学院院(系)、部支配经费报销事项

办事机构

机构名称:财务处

办事地点:事务中心115

接待时间: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办理形式:本人现场办理

咨询电话:58137881

受理人员:周惠娜 

受理人工号: 09080

办理对象与资格

教职工

携带材料及表格

1.《上海建桥学院院报销单

2. 经费本。

办理程序及期限

办理程序:

1申办人到财务处领取或在建桥学院官网的财务处下载专区里下载《上海建桥学院院报销单》;

2、申办人将原始票据正确粘贴在粘贴单上;

3、申办人根据粘贴单据,准确填写审批单内容;

4、申办人签字后,将审批单交予审批人按现行财务报销制度进行审批,签字;

5、申办人携带签批后的审批单、票据以及相关经费本,交予财务处相关岗位进行审核;有借款记录的申请人请提示财务处,予以冲销,余款多退少补;

6、出纳支付报销款项。

办理期限:

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依据

 

 

查询方式

该事项为当场受理事项,不需查询。

投诉监督

办事机构投诉电话:38128251

学校规范办事服务监督电话:58137893

办事指南编号:B10009     初次制订时间:2011-12-19,最近一次修订:2020-11-27

 

附件:

办事流程图

 

 

对办事流程不清楚的,可拨打咨询电话咨询。